您现在的位置是:

首页 >> 刑事辩护

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

时间:2022-06-17 11:13:23

  刑事辩护是刑事案件发生以后必须采取的措施。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辩护律师,法院可以为其指定律师进行辩护。那么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?

  一、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

  (一)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、鉴定人、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,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,注明身份、住址、通讯处等,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,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。

  (二)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,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,应及时与法院联系,申请延期开庭: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,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;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,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;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。

  (三)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,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。

  (四)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。

  二、刑事辩护的种类有哪些

  刑事辩护是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、罪轻,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,从辩护人的角度来看,有无罪辩护、罪轻辩护、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三种。从辩护方式来看,可以分为自行辩护、委托辩护、指定辩护。

  三、刑事辩护,费用是多少?

  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【非法经营罪】违反国家规定,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(一)未经许可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、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;”。(二)买卖进出口许可证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;(三)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。2、单位犯本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

All Right Reserved 刘超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:11101200310131817
Copyright © 2015 版权所有 http://www.viplaw.cn/ 法律咨询热线:13810135378
技术支持:金牌律师网 备案号: